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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,您好! 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 (一)重婚的 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(三)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 (四)未到法定婚龄的。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哪些?梅毒算吗?

您好,不算

回复时间:2016-12-09 回复律师:张倩雯 咨询热线:135-5957-296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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