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热线:
135-5957-2965

您的位置是:泉州张倩雯律师>婚姻家庭>文章详情

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

来源:网络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7-02-09

  从法律上说,继父母之间就视同父母子女关系,其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。但在某些比较特殊的方面,可能规定就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规定不同的,比如继承。而实践中,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呢?

  一、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

 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本身没有血源关系,一般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,双方仅是因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。但当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,双方形成了抚养与被扶养关系后,从法律上说,双方间就视同父母子女关系,其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:“继父母与继子女间,不得虐待或歧视。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,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”。可见,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父母子女关系是有条件的。当双方之间形成了抚养与被抚养关系后,一方就可基于法律上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,向对方主张权利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:“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;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……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,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……”。那么,当继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怎么办?

  二、继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怎么办?

  孝敬父母、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也是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。在此需要强调的是,赡养老人并不仅限于支付赡养费,根据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的规定,赡养除了经济上的供养外,还包括对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,只有在经济、生活、精神三个方面都尽到了责任,才是全面地履行了赡养义务。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的,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,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,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。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,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,应当承担刑事责任。

  由于年老、体弱、生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,子女应当进行照料和侍奉,支付赡养费。当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时,双方产生了矛盾,最后会发展到拒绝承担对继父母的赡养责任。为了让您免受身陷纠纷,最好在遇到赡养问题时,咨询资深婚姻家庭律师,无论是在履行赡养义务的协议还是赡养义务的诉讼中,他将运用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,最大化地保护您的利益。

  有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在继子女小的时候建立的,此时继父母对继子女一般是进行了抚养的,那么日后继子女也应该对继父母进行赡养。而关于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的问题,就需要区分实际的情况分析。


添加微信×

扫描添加微信